我省长沙市、湘潭县被确定为第三批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
近日,第三批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在京揭晓,我省长沙市、湘潭县榜上有名。
为了推进科技进步,强化科技进步对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按照《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十一五”规划》、《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科技部在2005-2006年度科技进步考核基础上批准了62个科技进步示范县(市),我省长沙市、湘潭县被列入其中。我省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由两个(浏阳市、醴陵市)增加到四个。且长沙市是我省第一个被评为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的地级市,这充分说明了科技部对我省科技兴县(市)工作的肯定,对推进我省县(市)科技工作,进一步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我省各县(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社发处负责同志表示,省厅将进一步重视示范县(市)的建设与发展,加强对示范县(市)工作的指导,根据《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指导湘潭县、长沙市做好《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以更好地利用区域科技资源、全面推动科技创新基地建设,更好的发挥示范县(市)对我省乃至全国县(市)科技工作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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