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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督查情况受省政府通报表扬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9-09-24 00:00 【字体:
    近日,全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法规处长会议在长沙召开。会上,省政府法制办通报了全省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督查情况,省直33个部门综合比较,我厅成绩突出,排名第一,受到表扬。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通知》(湘政发[2008]17号)要求,我厅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贯彻《规定》的组织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厅长王柯敏亲自部署《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要求把贯彻实施《规定》作为全省科技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任务,作为提升全省科技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机遇。结合全省召开的贯彻实施《规定》暨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我厅认真做好《规定》的学习、培训,使全厅广大干部提高了贯彻《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机制,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审批,特别是对科技重大专项工作如混合动力汽车研发、兆瓦级低风速直驱式风力发电机组产业化关键技术研究等建立了调查凝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对加快我省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将起到很好的支撑作用,有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厅积极夯实基础性工作,组织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着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最近由政法处牵头,13个处室和厅属单位对执法依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办事服务项目目录指南按处室分类进行编排汇总,力求做到分类清晰、编排科学,大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

    督查组认为,省科技厅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组织领导措施得力,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明显加大;建立健全决策机制,重大专项全面推进,充分发挥了科技对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全面实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登记制度,对行政权利运行的源头控制明显强化;积极推行行政公开,树立了“责任政府,阳光科技”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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