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基金监理验收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责任制试点单位座谈会在银川召开
7月19日至21日,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在宁夏银川市召开了“创新基金监理验收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责任制试点单位座谈会”,来自北京、河北、福建、江西、宁夏、吉林等六个试点单位,以及湖南、广东、上海、湖北等四个试点申报单位的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的三十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张卫星副主任在会上对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各参会单位介绍了本地区项目监理验收的工作情况,并提出了有关工作建议;管理中心监理处王宇彤副处长就省级创新基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以及下一阶段的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进一步强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的责任,更好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促进中央与地方基金工作的联动,更加有效地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2008年11月,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监督管理和验收实施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责任制工作方案(试行)》,并在部分省、市、自治区开展试点工作。目前,我省正在积极申报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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