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部署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6 月8日,省科技厅召开治理“小金库”工作会议,部署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薇和副巡视员兼人事处处长周祖文到会。驻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赵和莲传达了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条财处处长、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娄道明对治理“小金库”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杨薇组长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杨薇组长指出,“小金库”治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等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特别是领导班子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小金库”的危害,把这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杨薇组长强调,各处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和审计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和省科技厅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及这次会议的部署,扎实开展厅机关和厅属单位治理“小金库”工作。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处室、各单位要尽快成立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各处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治理工作负全责。二是要严格执行政策。突出抓好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并及时纠正的将得到从轻从宽处理;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金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和治理工作开展后再设立“小金库”的要从重处理;对举报有功人员,按收缴金额的3%—5%给予奖励,奖金最高额可达10万元。三是要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做好情况报告与信息沟通工作,及时发现和宣传在治理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同时,要总结教训,发挥反面典型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作用。四是要加强组织协调。厅专项治理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组织协调,厅系统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有关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典型;财务部门要搞好重点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违反财经法律法规问题的帐务与税务处理,确保专项治理实效。
厅机关和厅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40余人参加会议。
| |
与会领导 | 会议现场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