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醴陵市、浏阳市在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中期评估中评为优秀
近日,国科科技进步示范县(市)中期评估结果在京揭晓,我省醴陵市、浏阳市榜上有名。
为了推进科技进步,深化科技兴县(市)工作,科技部于2004年批准了83个科技进步示范县(市),我省醴陵市、浏阳市被列入其中。
根据《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科技部组织专家对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进行了中期评估。专家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据各县(市)制定的《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建设与发展规划》和各省(市、区)科技厅(委)上报的中期评估材料,对80个(有3个县因行政区划调整未参评)示范县(市)科技投入、科技成果产出、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企业技术进步、高技术产业发展、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等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根据《科技兴县(市)专项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综合专家评估意见,65个县(市)确定为优秀,13个县(市)确定为合格,2个县(市)被取消资格。我省醴陵、浏阳两市严格按照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示范标准,在巩固提高上狠下功夫。充分利用区域科技资源、全面推动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不断增强科技进步对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促进作用,在本次中期评估中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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