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出台
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委办公厅日前以湘办发[2008]10号文向全省下发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具体举措。一是从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支持企业建立产学研战略联盟、继续深化转制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技术创新载体作用等方面来进一步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二是从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鼓励企业参与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突破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技术、提升传统产业技术水平、鼓励企业实施专利和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等方面来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三是从认真落实有关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完善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加强企业创新人才培养、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来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环境。
该《意见》的出台,将对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创新型湖南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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