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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长沙市等15个市县区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9-02-11 00:00 【字体:


  近日,国家科技部发文,批准全国1452个市(县、区)通过2003-2004年度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其中599个市(县、区)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区)。我省的3个城市、13个城区、22个县(市)通过考核,其中长沙、湘潭、株洲3个城市,长沙市芙蓉区、株洲市天元区、长沙市岳麓区、湘潭雨湖区、株洲市石峰区5个城区,醴陵市、韶山市、资兴市、湘乡市、浏阳市、攸县、华容县等7个县市被评为2003-2004年度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梅克保等41人被评为在推动全国县市区科技进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科技部要求各地认真总结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经验,对在考核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在总结表彰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地区科技进步态势分析工作,进一步把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推向深入。
  自1992年正式启动的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是国家科技部为加强和推进地方科技工作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考核中严格实行三个“一票否决”,即对党委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重视情况、科技部门的自身建设状况、科技投入状况实行“一票否决”式考核,凡是未按要求达标的一律不予通过。在今年的考核中,全省所有县(市、区)全部纳入考核和监测范围,长沙、湘潭、株洲3个市州以自愿原则参加考核,经过自愿申报、现场考察、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程序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全省共向科技部推荐上报3个地级市、13个城区、22个县(市)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全部获得科技部批准,上报通过率达到100%。其中15个市(县、区)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41名个人荣获先进个人。将在今年召开的全省科技大会上予以表彰。
  考核工作的开展极大地促进了地方科技工作的发展。由于实行三个“一票否决”,达到了“三个促进”。一是促进了各级党政领导对科技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各市(县)分别召开党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科技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依靠科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促进了科技投入的增长和科技服务能力的建设。全省县市区2004年科技三项经费总额有了显著增长,如攸县由160万元增长到310万元,增幅达到90%。所有通过考核的县市区科技三项经费都达到了国家科技部要求的占财政支出1.1%的比例。县市区科技局机构建设有了明显加强,一些县市成立了知识产权局,增设了编制,安排了专项工作经费。大多数科技局的工作条件得到改善,购置了工作用车。三是促进了科技工作显示度和工作效能的提升。通过考核工作的促进,科技进步引领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来势良好,科技工作的显示度与对农民增收的促进作用逐步增强,醴陵市被列为国家科技进步示范市和产业化科技示范工程试点县市后,548万元科技经费大部分投入在传统产业陶瓷烟花的技术创新项目上,有力促进了醴陵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与发展,解决了20万农民就业,支撑了醴陵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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