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与乌兹别克斯坦政府签订农业科技合作协议
为促进我国与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在农业领域互利合作关系的发展,经科技部批准,我厅王柯敏厅长与随乌兹别克斯坦副总理来华访问的乌兹别克部长内阁科技中心副主任,于2004年11月11日在北京正式签订了“在乌兹别克斯坦合作建立‘中—乌杂交水稻及其它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的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和目的是:确定我省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乌兹别克斯坦农业与水利资源部农业科技中心水稻研究所为“示范中心”的具体负责单位,双方在水稻种植等领域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将中国的杂交水稻栽培技术以及其它农业技术在乌兹别克斯坦产业化并推广到其它中亚国家。
“中—乌杂交水稻及其它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的建立,将推动我国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产品及农业机械设备出口乌兹别克斯坦和其它中亚国家,为我“走出去”战略服务;同时也将增强中乌两国友谊以及我国在中亚地区的政治影响力,为我国现代化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周边国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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