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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仲伯副厅长出席“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创新合作第二次会议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09-02-11 00:00 【字体:


  11月10日至11日,陈仲伯副厅长赴广州参加了“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创新合作第二次会议”。会议由广东省科技厅主持,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宋海到会并讲话,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张景安出席会议并作了关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报告,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创新合作包括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四川、贵州、云南、广西、海南九个省区。会议还邀请了香港创新科技署、澳门科委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建立“泛江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具体措施,是加快推动“泛珠三角”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0)的规则和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合作安排(CEPA)的要求,“泛珠三角”区域各方将按照“优势互补、注重实效、互利互惠、合作发展”的原则,突破行政区域界线,结成紧密的合作联盟,加强沟通协调,促进区域间跨省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共享,努力创造科技创新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互利互补,协调发展的多嬴格局。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参与合作的九个省区科技厅长在会议期间签定了“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1、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科技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九省区科技行政部门轮流主持。联席会议设联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科技厅,负责休会期间有关工作的协调和联络,各省区各派出联络员,负责与办公室联系。
  2、联合开展区域科技发展战略研究。制定涵盖整个区域的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科技发展和创新体系的建设规划,在指导思想、发展战略、政策制度、科技攻关、人才交流、产业集群等方面形成协调共赢的共同体。认真研究“泛珠三角”地区与东盟的科技合作计划及推进措施。
  3、设立“泛珠三角”区域创新新协作论坛。选择区域创新中的热点为主题,举办“泛珠三角”区域创新协作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企业界精英和政府官员共同研究发展的大计。
  4、实行科技资源的开放和共享。相互开放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试基地、大型公共仪器设备,技术标准检测讲价机构。联合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科技信息网络和交易网络,形成网上技术市场、推动科技成果交易;联合举办科技博览会、交易会、项目推介会,加快区域科技成果转化成生产力。
  5、组成区域产业协作和战略联盟。围绕“泛珠三角”区域内大中企业实行强强联合;逐步推进相互认可经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科技型中小企业、外商研发机构、科技中介机构等,相互享受本地同等的优惠政策。
  6、建立科技项目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围绕“泛珠三角”的特色资源和共性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在科技项目招标中,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区域内的企业、科研机构等法人具有招标资格。
  7、合作培养科技人才。互派中青年专家和科技管理人员到各方所属区域的相关部门学习、培训、挂职锻炼。联合开展科技合作、考察;合作实施人才培训、培养计划。
  8、加强九省、区与香港、澳门的合作。积极主动推进香港、澳门与九省、区联合设立科技合作研究机制,支持“泛珠三角”的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定期举办香港、澳门与九省、区的企业、科研机构的科技合作对接会。每次“泛珠三角”区域科技合作会议均邀请香港、澳门科技行政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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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仲伯副厅长出席“泛珠江三角洲”区域创新合作第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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