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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 2020-08-25 09:26 【字体:

各市州科技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8〕35号)和《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湘科发〔2017〕102号)相关安排和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开展2020年度省级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申报工作,请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重点布局

目前,我省共有省级以上园区40个,其中:国家园区12个,省级园区28个,园区在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创新创业、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部分园区已成为我省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验区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下一步,省科技厅将系统规划,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统筹推进园区建设发展,加大项目、人才、平台等一体化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创新资源要素向园区集聚,着力将园区打造成为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的重要基地、培训职业农民的大课堂、成果示范推广的主阵地、集聚创新资源的重要平台、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重要载体。

根据以上思路,结合我省实际,2020年园区重点向以下区域优先布局:国家、省级创新型县(市、区),湘赣边区域县(市、区),贫困县,以及其他农业主导产业特色鲜明的县(市、区)。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新申报园区须符合《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总体要求和功能定位。此外,为规范园区管理和保障园区建设质量,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园区申报单位落实好主体责任,统筹推动园区建设,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2.申报县(市、区)内没有获批在建的国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

3.园区建设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规划、土地等相关规定,有合理的功能分区,符合“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要求;

4.园区建有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要素、培育引进创新型企业,强化一、二、三产业、产城镇村融合发展。

三、申报材料

1.园区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推荐函;

2. 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见附件1);

3.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见附件2);

4.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四、申报流程及时间

园区申报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州)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初评、筛选后报市(州)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市(州)人民政府出具推荐函,2020年10月9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一式10份(其中1份为原件)报送至园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农村处)。

园区管理办公室根据园区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开展初审筛选、现场考察、答辩评审,择优认定、批准建设。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鑫 刘灿

联系电话:0731—88988837   0731—88988840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湖南科技大厦603室

附件:1. 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书

      2. 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22日



湖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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