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科学技术厅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省科学技术厅是负责全省科学技术行政管理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具体负责全省科学技术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担负着推进创新型湖南建设,组织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产学研结合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实施、协调和综合管理以及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加强对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的统筹协调与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厅机关和省科技信息研究所等9家厅直属事业单位以及省林业科学院等12家部门归口管理预算单位。收入包括公共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厅机关及部门归口管理预算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00985.3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48700.8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43905万元,其他收入8303.8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75.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100985.36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8812.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0.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6.58万元。(详见附表1)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48700.8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3692.16万元,是指为保障厅机关、厅直属事业单位以及部门归口管理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详见附表2、3)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数为25008.68万元,是我厅为完成科技行政管理工作任务、推进全省科学技术进步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科技发展事业专项和专项业务费。其中:①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2095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预算单位公共检测服务;②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48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以外的科学技术管理事务;③基础研究支出3482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性科学研究;④应用及技术开发支出6101.6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技术研究开发等方面;⑤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9536万元,主要用于完善科技条件及从事科技标准、计量和检测,科技数据、种质资源、标本、基因的收集、加工处理和服务,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的采集、保存、加工和服务等为科技活动提供基础性、通用性服务等方面;⑥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国际与区域科技交流合作等方面;⑦科技重大专项支出2496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科技等领域关键瓶颈技术的重点突破;⑧其他科学技术支出72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归口管理预算单位运行补助与教育培训等方面。(详见附表2)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省科技厅机关及部门归口管理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340.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7.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3.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70万元。(详见附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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