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湖南省省本级科技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湖南省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5〕25号)、《湖南省科技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湘科办发〔2026〕11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南省省本级科技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公开征集,遴选1家湖南省省本级科技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负责科技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范围内数据的治理、开发、运营,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
二、授权运营范围
由省科技厅持有或管理的科技相关公共数据,在落实数据保密安全管理和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要求,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不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个人信息权益的前提下,可纳入授权运营范围。
三、运营机构申报条件
(一)基本资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且无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违法记录,不满3年的按照实际成立时间计算。
(二)资金保障
具备为授权期内平台建设、技术研发、安全保障及团队建设等提供必要资金保障的能力。
(三)管理体系
具备与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具有完善的内控、技术、人员等管理制度。
(四)技术能力
拥有丰富的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发实施经验,具备公共数据资源登记、授权运营、产品开发、分析建模等相关领域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公共数据资源梳理、归集、清洗、标准化等数据治理能力,能够形成规范、准确、可用的数据集。具备快速响应数据安全监管要求所需的技术能力。
(五)服务能力
拥有结构合理、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熟悉国家和省级数据管理部门政策和法律法规,具备公共数据资源开发与运营的实施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拥有构建数据生态体系的综合运营能力,熟悉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和运营。
(六)安全保障能力
符合国家数据安全保护要求,具备完善的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具有良好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具有健全完善的数据安全风险控制机制和应对处置能力。
四、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4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五、遴选流程
(一)提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单位在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骑缝+封面)的纸质版材料5份(一正四副)和存储电子版材料的光盘,报送至湖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信息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59号科技信息大楼二楼207室)(联系人:毛铂明;联系电话:0731-84586798)。申请材料应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进行密封。
(二)资格审查及综合评审
信息所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单位不少于3家时,进入综合评审环节。评审专家组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报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拟入选运营机构。
(三)结果公示
拟入选运营机构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湖南省科技信息研究所门户网站等官方渠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信息所按有关程序进行审核处理。
(四)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后,信息所根据相关要求与运营机构签订授权运营协议。
六、其他事项
1.申请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责。
2.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3.申请材料需按照资质材料和申报方案分册装订。所有资质材料,申报方案(含存储电子版材料的光盘)需单独密封为两个材料袋,材料袋密封处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本次公开遴选由信息所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省省本级科技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申请材料表
3湖南省省本级科技领域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机构申报方案(大纲)
湖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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