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第三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的通知
湘财教指〔2026〕5号
:
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州、县、单位)2026年度第三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具体项目、资金额度、功能科目、经济科目见附件。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42号)、《进一步深化湖南省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改革实施方案》(湘科发〔2025〕146号),新立项的省自然科学基金类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科研经费“包干制+负面清单”等有关规定,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套取财政资金。各级财政、科技部门要加强财会监督,强化对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性和有效性。
附件:2026年度第三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明细表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29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