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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去年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848件 处分1081人

  2018年,永州市纪委监委把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作为主战场,明确“十个严禁、三个一律”工作纪律。
  全市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4专项治理,督查巡察一批、挂牌督办一批、直查直办一批、约谈问责一批、通报曝光一批、追缴清退一批,将利剑直指扶贫领域。
  “蓝山县蓝屏村支书黄全财,在乡村危房改造中,收取9户村民申办手续盖章费用,并要求村民捐款1000元,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全市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查单位4046个,清理账面资金3.4亿元,核实资产为3.96亿元,共核查重点产业扶贫项目600个,涉及专项资金3.7亿元。
  江华县蔚竹口乡原党委书记在“三走访三签字”中走访不到位、弄虚作假,被免去乡党委书记职务。道县扶贫办主要负责人在扶贫年终检查考核中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扶贫领域资金使用腐败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信访问题,一律顶格处理!”市纪委、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组织县区开展扶贫资金交叉检查,对2016年个人未发放资金264.6万元,未拨付资金988.3万元全面督促整改到位。
  2018年,全市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848件,查处4332人,党纪政纪处分1081人,问责678人,追缴资金数3563.4万元,全市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永州市纪委监委)

  

永州:去年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848件 处分10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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