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厅属各单位党委(支部),驻厅纪检监察组党支部:
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禁造谣传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省直工委有关工作要求,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召开“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span>严禁造谣传谣”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题
针对《通知》中指出的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淡薄、纪律规矩意识缺失、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不强等问题以及省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的《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逐一对照检查,坚持底线思维,树牢纪律规矩意识,自觉规范政治言行,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杜绝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行。
二、时间
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三、内容
1.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学习交流,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讨论。重点结合各处室(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有关重要论述,学习传达《通知》有关精神和具体要求,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等内容。通过深化学习,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2. 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要围绕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3. 全面对照查摆问题。党支部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着重从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淡薄、纪律规矩意识缺失、政治敏感性不强、“两个维护”贯彻落实情况等4个方面,对照《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十条戒律”》,逐一查摆存在的问题、差距和不足,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不能搞“一团和气”、当老好人。对批评意见要正确对待、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 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并逐条整改落实到位。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
四、要求
本次组织生活会不要求搞工作方案、总结报告等材料,也不要求党员撰写书面发言材料。请各基层党组织于10月15日前,简要汇报情况,报送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
中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