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支部,厅属各单位党委(支部),驻厅纪检监察组支部:
201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央、省委分别对《条例》的学习贯彻进行了部署要求。9月14日,厅党组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了《条例》。《条例》单行本已发放至厅系统每一名党员。
为认真学习贯彻好《条例》,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条例》列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主题党日等活动,通过条规解读、警示教育、学习研讨、撰写心得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宣传,使全体党员及时掌握和熟知《条例》的各项规定。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学习,把《条例》作为讲党课的重要内容,并身体力行、以身作则,抬头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将纳入厅绩效评估,并作为年度党建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委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对各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督查。
机关党委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