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厅属各单位党委(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央组织部和省委组织部有关通知要求,机关党委、人事处将于近期对厅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 根据《中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方案》(湘科党发〔2017〕40号)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包括参加集中轮训、组织支部学习、参加学习讲座、开展网络学习、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群团活动以及个人自学的情况。
2. 学习教育取得的主要成效、学习成果等。
3. 学习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4. 进一步做好学习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主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机关各党支部、厅属各单位党委(支部)要对照督查内容进行认真自查,并于4月19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机关党委707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将对部分处室和厅属单位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督查情况,适时在厅系统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
三、有关要求
1. 机关各党支部、厅属各单位党委(支部)要高度重视,摸清本处室(单位)开展学习教育的实际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明确努力方向,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的各项任务完成。
2. 继续推行支部“周学、月谈、季讲、年评”等常态化学习制度,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请各支部在支部记录本登记学习情况,进行痕迹化管理。
3. 继续参加好网络学习。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报名时间:4月9日-5月10日,学习时间:4月10日-5月20日)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报名时间:4月24日-5月24日,学习时间:4月24日-6月17日)请所有干部及时通过本人账号登录及时报名进行学习,处级干部必学,其他干部参学,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专题培训班结束以后将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
4. 积极参加答题闯关活动。请厅系统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厅属单位党员干部5月份可以参加答题)通过下载登录“湘直宣传”工作平台APP或关注“湘直宣传”微信公众号参与答题闯关活动。各支部参与答题情况将列入年终党建考核指标,并作为评优评先参考依据。
5. 机关党委拟于下周举行厅机关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考试,请提前做好准备,不得缺席。请假未参加考试的将集中进行补考。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6. 除自查报告以外,各厅属单位(不包括创新院、信息所)党支部同时报送厅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考试成绩,创新院、信息所同时报送《学习培训情况汇总表》(见附件)。
机关党委 人事处
2018年4月13日